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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目标创造优良环境。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真正纳入工作日程。要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真正做到凡是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公开,不留死角,不搞形式,置人民赋予的各项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能在阳光下运行,使政府的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二)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果。努力做到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事情都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依据和相关情况;凡是出台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前要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政府及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使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并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目录》要在部门政务公开网站设专栏公开,全方位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三)把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好的制度要收到好的成效,关健是要狠抓落实。各乡(镇)街及政府各部门要在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制度的落实上。今年要突出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与《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突出施政行为法定化,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全面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形式和规范公开制度,提高政务公开层次、质量和水平。
(二)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在进一步清理减少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对经区法制办审定保留的项目,要全部实行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的“八公开”。“八公开”的内容要切实做到法律依据充分、准确,程序简化、便捷,办理时限上尽量缩短。二是创新审批方式,审批的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减少环节,
优化程序,积极探索实行并联审批,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坚决杜绝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的行为,严禁在审批程序上人为地增加环节、设置门坎。
三、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巩固并扩大公开成果
(一)贯彻《意见》,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指导性意见》(吉市政办发[2006]21号),着重在学校、医院以及城建、医保、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组织并指导各公用事业单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办事公开质量。
(二)编制《目录》,规范公开行为。将编制《目录》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渠道,规范办事公开行为。编制《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全区各公用企事业单位在6月末前编制完成《目录》,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培树推介典型,扩大公开成果。加大对公用事业典型单位的培树力度,帮助找差距,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夯实先进基础。各级政务公开办和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选择工作进展明显、效果好的典型单位介绍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效应,以会代培,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办事公开成果,推动全市办事公开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一)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政务公开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各级政务公开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箱,并设专人受理。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搞虚假公开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社会义务监督制度,扩大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聘任的社会层面,不断提高义务监督员的监督素质。以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开内容为切入点,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评议机制。结合实际科学设定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衡量考核结果。注重把政务公开评议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按照《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和企业、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和办事公开工作进行民意测评,以群众满意率来评价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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