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织 部
领导及工作分工
于长富: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艳波:副部长
王静恒:副部长
一、工作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发展、教育和党费管理工作;探索研究新时期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负责对局级领导班子和局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研究制定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局级非领导职务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干部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四)主管干部教育和人才工作。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局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掌握全区人才工作总体情况,落实人才政策,配合上级组织部门考核、选拔各类拔尖人才。
(五)负责领导干部监督审查和干部、党员统计及干部档案工作。
(六)负责党员、干部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区委组织部设5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
(一)秘书科
1.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行政管理,公务接待,部机关保密工作。
2.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管理“中共吉林市船营区委组织部”印鉴。
3.负责接转进出党员组织关系。
4.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
(二)组织科
1.研究制订全区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2.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党委组成人员的审批。
3.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管理,研究新时期党员管理办法。
4.审批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指导开展工作。
5.组织开展党内各项活动,抓好党内典型培养和宣传,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接待党员来信来访,督促检查党员义务、权利的落实情况。
7.完成党建信息、调研工作任务。
(三)干部科(人才办)
干部科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和区委有关干部工作的有关决定。
2.负责局级干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调整、任免、交流建议。
3.负责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局级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情况。
4.制定并落实对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管理、培养和使用意见。
5.负责全区局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
6.负责局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7.负责办理区委工作部门、群团、人大、政协及法检两院的干部的调配工作。
人才办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组织协调人才兴业战略的具体实施,开展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3.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人才政策。
4.组织全区人才工作重大活动,总结宣传表彰新、先进典型,联系和管理区级拔尖人才。
5.负责人才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政策执行情况。
(四)干部监督室
1.负责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上报预审、任职前公示及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并对局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全程监督。
2.负责对全区科(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预审监督检查。
3.对局级领导干部出国出境进行政审。
4.负责查核群众反映的涉及局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及科 (股)级干部任用程序、资格等方面的问题。
5.负责审核局级领导干部的党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
(五)组织员办公室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区实际,制定发展党员规划。
2.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3.考察审批新党员。
4.组织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
(六)干部档案室、党史研究室
干部档案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收案、整理、装订干部档案。
2.贯彻执行有关干部档案的政策和规定,为组织人事工作搞好服务,及时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咨询工作。
3.负责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4.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党史研究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区党史研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个时期党在区内活动中有关党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的专题研究,承担党史资料和党内人物的征集、研究、整理、撰稿、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3.撰写区地方党史正本。
4.举办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运用党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审查区涉及党史内容的重要出版物和影视作品。
(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1.负责指导全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远程教育课件,为远程教育提供教学资源。
3.负责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远程教育骨干队伍培训。
5.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正规化管理。
6.抓好党员电化教育的基础建设、播放、交流电教片工作。
7.负责落实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党员电化教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