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简介
船营区政法委隶属于中共船营区委,是区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从宏观上统一组织领导政法工作的责任,对政法部门有着领导、管理、教育、监督的职能。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区政法部门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政法工作的新思路,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2、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3、检查监督区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全区政法部门间较大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调查处理政法系统重大违纪案件;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关于司法方面的的来信来访。
4、加强区管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全区政法各部门区管局、院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有关干部。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取缔邪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检查督导全区社会稳定工作。
6、完成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科室配备情况
政法委内设科室四个职能科室:人秘科、执法监督科、综合治理科,610办公室
政法委书记由区委常委兼任,三位副书记,有两位副书记分别兼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610办公室主任。4个科室分别设4位科长。 |